文章更新:2026-10-20 | 資訊查核:2026-10-20
請勿將電子煙與加熱菸帶入越南
越南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電子煙與加熱菸的輸入、保管、運輸與使用等。日本總領事館提醒旅客,即使是不入境的轉機也切勿攜帶。
大家晚安,我是Genki。針對前往越南旅行時疑惑「不抽的話可以帶去嗎?」「只是轉機應該沒問題吧?」的讀者,我整理了日本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2026年5月21日發布的指南。2026年10月20日確認。本文並非當地的個人體驗談,而是基於官方公開資料的解說。
確認禁止對象與制度的時間點
| 確認項目 | 官方指南內容 |
|---|---|
| 開始禁止時間 | 2025年1月1日 |
| 對象產品 | 電子煙・加熱菸 |
| 對象行為 | 生產・交易・輸入・保管・運輸・使用 |
| 對旅客的提醒 | 即使只是轉機也請勿攜帶 |
本表係依據日本總領事館的提醒公告整理而成。越南政府2025年1月1日發布的公告也說明了電子煙與加熱菸的禁令。即使是在日本國內販售的產品,也不代表獲准帶入越南。
自2026年5月15日起「使用」的罰金已修訂
總領事館說明,自2026年5月15日起,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時的罰金已調高至300萬〜500萬越南盾。這是針對「使用」的說明,並不代表所有違規攜帶入境都能以相同金額了事。
同一份指南中也提到,除了沒收之外,還可能面臨罰金、行政處分或刑事責任。請旅客切勿因為數量少、僅供自己使用或不含尼古丁等理由而自行判斷為例外。
僅轉機或放入託運行李也需注意
總領事館介紹了在胡志明市機場發生的案例:有僅轉機前往第三國的日本旅客,因託運行李中的電子煙與機場人員發生糾紛。不通過入境審查、不在機上使用或放入託運行李,都無法取代避免攜帶入境的注意義務。
預訂航班時,除了目的地之外,也請確認途經的國家。出發前請檢查行李中是否有主機、菸彈、菸油等物品,途經越南的旅行必須做好不攜帶禁止對象產品的準備。
常見疑問:IQOS、Ploom或少量攜帶可以嗎?
加熱菸與電子煙不同,所以沒問題嗎? 駐外館處的指南將兩者皆列為對象。不能以IQOS或Ploom「不是菸油式」為理由,解讀為可以攜帶入境。
在當地購買就好了嗎? 被禁止的不僅是輸入,還包含交易與使用等。在當地看到有人販售,與能否合法使用是兩回事。
紙菸的免稅數量是多少? 僅憑本次關於禁止電子煙與加熱菸的指南,無法判斷紙菸的免稅數量以及個別設施是否可吸菸。請將產品的攜帶條件與使用場所的規則分開確認。
出處與確認範圍
日本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:禁止攜帶及使用(2026年5月21日)/越南政府:禁止新型菸品(2025年1月1日)。確認日期:2026年10月20日。舊版中包含的未確認當地價格、體驗談及替代產品取得資訊,因無法作為目前渡航判斷的依據,已予以整理移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