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6年10月 公開】本文為您整理CBD油及CBD電子煙油標示上常見的「濃度(%)」「含量(mg)」「殘留限度值(ppm)」之差異與計算方法,以及高濃度產品的注意事項。
CBD產品的標籤有像「CBD 10%」這樣以百分比標示的,也有像「CBD 1000mg」這樣以毫克標示的;若不連同整體的容量(ml)一起看,就無法得知實際的濃淡。
濃度(%)、容量(ml)與含量(mg)對照表
作為簡易指標,若將容器整體容量1ml視為約1,000mg,則CBD含量(mg)與濃度(%)的關係如下。
| 容器容量 | CBD總含量(mg) | 約略CBD濃度(%) | 每1ml的CBD量 |
|---|---|---|---|
| 10ml | 500mg | 約5% | 約50mg / ml |
| 10ml | 1000mg | 約10% | 約100mg / ml |
| 30ml | 1500mg | 約5% | 約50mg / ml |
| 30ml | 3000mg | 約10% | 約100mg / ml |
舉例來說,即使同樣標示「添加CBD 1000mg」,10ml瓶裝約為10%,但30ml瓶裝則約為3.3%。請務必同時確認「容器整體的容量(ml)」與「CBD總含量(mg)」兩者進行確認。
「%(百分比)」與「ppm(殘留限度值)」的差異
1%相當於10,000ppm。2024年12月12日施行的日本Δ9-THC殘留限度值規定:油脂、粉末為10ppm(0.001%),水溶液為0.10ppm(0.00001%),其他(煙油、糖果點心等)為1ppm(0.0001%),是極為微量的基準。由於與海外「THC未滿0.3%(未滿3,000ppm)」等基準相差好幾個位數,因此確認符合日本基準(ppm)的COA不可或缺。
CBD、THC與CBN是不同成分:確認2026年的法規
CBD(大麻二酚)、CBN(大麻酚)與Δ9-THC屬於不同成分,在日本法規中的管制方式也不同。僅憑「CBD產品」「漢麻萃取」等商品名稱或包裝標示,無法判斷其全部成分及合法性。
CBN自2026年6月1日起被列為指定藥物。日本厚生勞動省原則上禁止含CBN產品的製造、進口、銷售、持有及使用等。醫療等用途雖有法定手續例外,但並非允許一般消費者自由購買或使用。請勿將過去評測或舊文中的「合法」「推薦」作為目前的判斷依據。出處:厚生勞動省・關於CBN的指定與手續。
此外,針對Δ9-THC按產品類別設定的殘留限度值已於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,超過標準值的產品屬於麻藥。該數值並非攝取量參考,而是產品中的成分濃度標準。
| 產品類別 | Δ9-THC殘留限度值 |
|---|---|
| 油脂(常溫下為液體者)及粉末 | 10ppm |
| 水溶液 | 0.10ppm |
| 上述以外的產品(糖果糕點、固體、VAPE煙油等) | 1ppm |
僅憑產品外觀或名稱無法判斷是否屬於油脂類別,必須將實際產品類別與按批次出具的成分分析書(COA)進行核對。出處:厚生勞動省・法律修訂與殘留限度值。
不能說「高濃度(50%、80%等)就比較優秀」
高濃度的CBD產品只需極少量就容易導致攝取過量,提高強烈睡意、腹瀉及肝功能負擔等風險。此外,過去作為「高濃度大麻素」販售的產品中,有許多是以自2026年6月1日起列為指定藥物的CBN為主要成分,因此請特別留意舊產品的成分標示。
購買與使用前需確認的成分分析書(COA)4個項目
- 商品名稱與批號(Batch / Lot)一致:確認是否與手邊容器上標註的批號一致,而非通用的樣品檢測書。
- 檢測機構與檢測日期:是否明確記載第三方檢測機構名稱、檢測日期及分析方法。
- Δ9-THC的定量極限(LOQ)與檢出極限(LOD):不能只看「ND(未檢出)」字樣,需確認檢測靈敏度是否低於日本各產品類別的殘留限度值(10ppm/0.10ppm/1ppm)。
- 是否含CBN等指定藥物及未標示成分:確認是否不含自2026年6月1日起列為指定藥物的CBN。
無法確認批號的商品,或來自社群平台、二手拍賣平台等來源不明的產品,存在標示與實際成分不符的風險,請避免使用。
不能斷言「因為是CBD所以安全」或「天然來源就沒有副作用」
美國FDA公布了CBD可能帶來的肝損傷、與在服藥物的交互作用、強烈困倦、腹瀉及食慾變化等風險,並指出長期攝取及不同攝取方式(吸入、口服、外用)的影響差異仍有待科學闡明。出處:FDA・CBD產品的風險與未明之點。
針對特定醫療用CBD製劑的研究結果,不能直接作為市售CBD油、軟糖或VAPE煙油具有改善失眠、緩解壓力、提高免疫力或戒菸效果的依據。如身體出現不適,請立即停止使用並就醫諮詢。有慢性疾病或正在服藥的人士請勿自行判斷使用,務必先諮詢醫師或藥師。
